2017第二屆台灣優良智慧綠建築暨系統產品獎
「2018第二屆亞太地區優良智慧綠建築暨系統產品獎-台灣初選」
評選報名
一、 評選辦法
評選程序分為資格審查、書面審查與決選三階段:
1.資格審查:由執行單位依評選辦法確認參選資格。
2.書面審查:由「2017第二屆台灣優良智慧綠建築暨系統產品獎評審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評委會)
進行書面審查,確認決選入圍作品。
3.決 選:決選入圍作品需進行簡報說明,由評委會進行最後評選,並推薦參加2018第二屆亞太地
區優良智慧綠建築暨系統產品獎(2018 APIGBA AWARDS)。
二、 繳交文件
1. 申請案件之內容需以中文提出,於截止日期前郵寄至社團法人台灣智慧建築協會,參選作品需
繳交8份紙本及PDF格式電子檔一份,內容(含附件)總頁數不超過60頁(A4規格)。
2. 各類獎項申請內容至少須包含下列各項資料:
1.基本資料 | ||||
2.智慧綠建築之設計特色 | ||||
2-1 設計理念 | ||||
2-2 創意科技 | ||||
2-3 維管效益 | ||||
2-4 預期目標 | ||||
3.最佳經驗分享 | ||||
4.公眾參與及教育性 |
V項目為必填項目,△項目為選填項目
3. 評選辦法與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請至參選申請書下載連結
三、 報名費與繳費方式
(一) 報名費:每一申請案件新台幣100,000元整。資格不符者扣除10%手續費後,退還申請單位。
(二) 繳款方式:
1. ATM 轉帳:中國信託商業銀行(822);帳號:185-54021657-0。
2. 臨櫃匯款:可至金融機構全省各分行及郵局匯款,相關資料如下:
銀行:中國信託商業銀行(822)忠孝分行
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智慧建築協會
帳號: 185-54021657-0
(三) 報繳款證明影本請併同報名文件寄達本會進行審查程序。
四、 評選時程
2017第二屆台灣優良智慧綠建築暨系統產品獎,評選時程如下:
公布評選辦法及評選原則,報名開始,由各界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各類獎項。 | ||
2017年4月28日報名截止 | ||
至05月08日 |
參選資格審查。 | |
召開「第一次評審委員會議」。 | ||
至07月21日 |
申請案件書面審查。 | |
召開「第二次評審委員會議」。 | ||
上網公告得獎名單,並寄發2018第二屆亞太地區優良智慧綠建築暨系統產品獎邀請函。 (2018APIGBA AWARDS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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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第二屆台灣優良智慧綠建築暨系統產品獎 (2017 TIBA AWARDS)頒獎典禮暨優良作品發表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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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第二屆亞太地區優良智慧綠建築暨系統產品獎(2018 APIGBA AWARDS)收件截止。 |